RSS
热门关键字:  潘树明  苗歌   潘树明  敬酒歌  潘树明 歌曲
当前位置 :| 主页>苗族历史>

苗族历史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05-28 Tag: 点击:
苗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自古以来,苗族就生息繁衍在祖国土地之上,为 
开发我国长江中游和广大西南山区,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我国的苗族现有四百四十多万人(包括最近两年新增的恢复苗族的人在内)。其中:居 
住在贵州省的最多,有二百三十多万人,分布在全省的七十多个县中,而以黔东南苗族侗族 
自治州和横亘黔南惠水、长顺、紫云、望漠一带的大小麻山以及松桃自治县的苗族最多最为 
集中。云南省的苗族有七十多万人,分布在全省的七十多个县里,而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为最多,有三十二万多人,占全省苗族总数百分之四十五。湖南省的苗族有六十七万多人, 
主要分布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境内,约近五十六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有八万余人,其 
余分布在新宁、绥宁、靖县、通道、会同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苗族有三十三万多人,主 
要分布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以及隆林、西林、三江、龙胜、资沉等县。四川省的苗族有二十一 
万多人,主要分布于涪陵地区的酉阳、秀山和宜宾地区的叙永、古蔺、琪县、-1连、兴文等 
县。湖北省的苗族有十六万人,主要分布于鄂西的恩施、宣恩、来风、咸丰等县。广东省的 
苗族有三万四千多人,主要分布于海南岛各县山区,而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的琼中、保亭 
两县最多。此外,在北京市和浙江、江西、新疆等省区,也有少量的分布。 
    苗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由于几千年来长期分散居住的结果,苗语已分化 
为许多种方言和土语。但综合分析其异同,大致有四种方言:即湘西方言,黔东方言,黔中 
南方言,川滇黔方言。 
    苗族人民在长期的反对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斗争中,在与大自然作斗争的生产活动 
中,创造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文化。苗族是勤劳!雨富有智慧的民族,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苗族历史的发展是曲折而又极其不平衡的。 
 远在四五千年以前的九黎三苗时代,苗族是处于原始社会时期。据传说的史料记载,当 
时已发明了弓箭,并开始使用了金属工具。到夏商以后,被禹打败而留在长江中游一带的三 
苗遗民,逐步进入阶级社会,成了商周奴隶制国家的属民。以后,经过长期发展,建立了楚 
国。楚国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它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是春秋战国时诸侯国的“七雄” 
之一。秦统一六国前后,就逐渐融合于华夏族中去了。 
 离开长江中游西迁的苗族先民,由于长期迁徙带来的不安定,又僻处西南山区,社会经 
济发展显得异常缓慢,表现为停滞不前。到春秋战国时,相当多的部分仍处于原始社会时 期。以后才程度不同地进入了阶级社会。迁到今川东巴国地区的苗族,成了巴国奴隶主的奴 
隶。迁到今贵州中西部的苗族先民,是春秋战国到秦汉之际的“夜郎国”的居民。夜郎当时是 
奴隶制国家。同时期,处在今贵州东部黄平、瓮安、佘庆、平越一带的苗族先民,在秦汉之际建立 
的且兰国,也是一个奴隶制国家。迁到今湘西、黔东一带即沉江流域和资水流域的苗族,在秦汉 
时代是“五陵长沙蛮”的一部分,也处于奴隶社会的发展阶段,并开始向封建领主制过渡。 
处于边远地区的,如今湘西腊耳山区及今黔东南雷公山区的苗族,到秦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 
则处在原始社会阶段过渡的时期,以地缘关系组成的农村公社,是这些地区苗族主要的社会 
组织形式。这时期,封建王朝也逐渐加强了对西南各族地区的经营,自秦汉时起,先后在苗 
族及其它民族地区设置郡县,但由于当地政治经济与内地差别较大,郡县制度并不巩固。 
 魏晋南北朝、隋唐、两宋时期,大部分苗族地区已由奴隶制转向封建领主制,出现了许 
多强大的封建领主,如祥柯刺使谢氏及其后继者赵氏,都先后统治过现今贵州的许多地方。 
宋代,有诚徽州杨氏统治今湘西南各州县,样州宋氏统治今贵阳邻近地区各县,播州杨氏统 
治今贵州遵义地区各县,溪州彭氏统治今湘西I}水、酉水、武水各县等。但处在今川、黔、 
滇三省边区的苗族,仍处在“乌蛮”(彝族)奴求主统治下,过着奴隶的生活。至于今湘西腊 
原山区和今黔东南雷公山和元宝山一带苗族,到唐宋时期也已由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了封建 
社会,(少部分如元宝山中心区,可能仍是原始社会),但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的“合款”、 
 “合榔”等社会组织,仍然普遍存在。这些社会组织虽然已开始变质,但仍具有相当程度的民 
主形式和内容。榔规、款约主要是维护私有财产和社会秩序,违反者轻的处以罚金,重的处以 
沉河、丢坑等死刑。榔款组织对外还负有组织群众抵抗官兵侵犯,保障本族群众安全的责任。 
 元明两代,是大部分苗族地区领主经济发展最高的时期,并逐渐走向没落。当时许多 
大、小领主都受到封建王朝的封赐,委以宣慰司、长官司等土司官职,代表封建王朝统治各 
民族。这些土司官,有苗族,也有其他民族。较大的土司都是唐宋以来的领主后裔,有几百 
年至千年以上的宗柞继承史。由于封建王朝势力的深入和汉族影响的扩大,封建领主制这时 
已日渐没落,它的经济、政治力量已日渐衰朽。相反,封建地主经济却获得了初步的发展。 
在湖南城步和湘西、黔东南苗族地区,已出现了一些相当富强的苗族地主。如城步扶城洞苗 
族官僚地主兰氏,就有土地一万多亩。贵州铜仁府罗金寨(今松桃县境)苗族地主吴老天, 
家资富裕,财多势大,广收门客,称霸一方,湘黔两省邻近几县有不少汉民向他投靠。 
 清代康熙、雍正年间(十七世纪八十年代到十八世纪三十年代)“改土归流”以后,苗 
族地区工农业生产有了进一步提高,商品货币关系也有进一步的发展,在这个基础上,苗族地 
主经济就迅速发展起来。随着地主经济的发展,土地的兼并和财富的集中在急剧地加速。乾 
隆年间,湘西已出现了拥有年产一、二千石(每石一百斤)谷子田地的苗族大地主,到嘉 
庆、道光年间,还有八、九千石谷子的大地主出现。如永缓厅紫儿寨的石文魁,有田地年收租 
谷九千多石,还经营商业,田地家资(包括商业资本在内)约值数十万两银之多。近代以 
来,还有几个万石以上的苗族地主出现,如黔东南册寨县的马家,湘西凤凰县老洞的麻家 
等。但总的说来,苗族地主阶级还是一个年幼的阶级,其经济发展还是不充分的,除少数千 
石、万石大地主外,一般地主有田地不过二、三百石谷子,并且还不同程度地参加生产劳 
动,和农民的对立也不很尖锐。至于贵州西部及云南的苗族,则没有或很少有本民族的地主 
出现,他们多是其他民族地主的佃户或领主的农奴。

上一篇:苗族历史
下一篇:没有了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