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苗族传统教育的主要形式
过去苗族是一个没有自身文字的民族,苗族的历史文化只能通过口头来传承,以口头教育为主是苗族传统教育最为明显的特征。
由于这种单一的口头教育模式,使苗族的很多文化遗产都是通过歌的形式表达出来。喜庆欢快的时候要歌舞,悲伤忧愁的时候也以歌叙情,庄严隆重的场合也以歌明理。可以说苗族社会无处不歌,无事不歌。苗族传统民歌押韵易记,通俗易懂,为广大苗族同胞所喜闻乐见,以歌载道和以歌传道,是苗族传统教育的主要手段。
苗族对本民族所固有的生产技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和民间文化等传统的继承,主要是通过家庭教育、家族教育、村寨教育和师徒传承几种类型来实现的。经过家庭督促、师徒传承、社会舆论及村规民约等传统教育方法,使苗族传统文化在苗族人民的生活中代代传承,并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1. 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苗族社会成员生存的启蒙教育。苗族社会以一夫一妻制小家庭为主,每个人一出生,便首先在家庭里接受生存的启蒙教育。男孩子跟父亲学习开荒种树,耕田犁地,吹笙击鼓,习武狩猎;女孩子同母亲学习耕耘收割,纺纱织布,刺绣蜡染,唱歌跳舞。家庭是人们学会生存的第一课堂,每一个年轻的家庭成员在这里不仅学到今后生存必须的生产技能,也学会了社会交际和做人的基本准则。
黔东南的苗族理词曾这样形象地描述当地苗族人民家庭教育情况:
"里屋的娘,
中堂的爹,
母教闺女,
父教儿郎,
哥教弟弟,
姐教妹妹。
教才明事理,
导才开心窍。
相教共做吃,
互导共做穿。
姑娘要手巧,
男儿要勤劳。"
苗族的传统家庭教育,就是这样通过理歌理词、谚语谜语、说唱文学等各种各样的语言表达形式,把生活中的各种哲理和优秀的传统文化,一点一滴地灌输到青少年的思想意识中,并教会他们如何去适应和运用。苗族传统教育十分重视伦理道德的教育,从幼儿时代起,长辈们就教育他们如何称呼自己家中的长辈,学会讲究辈分礼节,学会如何待人接物。稍长则教简单的生产技术,逐步扩大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2. 家族教育
家族教育是以礼仪教育和集体教育为主的教育。苗族社会往往聚族而居,一个家支或宗族一般多主要在一村一寨,家族教育在苗族传统教育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寨老一般是村寨家族中辈分较高、办事公正且能言善辩的老人。他们的地位是村寨家族中人们自愿公认的。寨老和理老在家族教育中往往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如,黔东南台江县革东镇稿午寨,便专门有负责社会道德的寨老,负责社会治安调解的寨老,负责组织各种节日活动的寨老。若出现某种情况,相应的寨老便出面处理。
苗族家族教育的作用,在黔东南苗族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鼓社节主要是通过全家族祭祖形式祈求五谷丰登,在祭祖的同时,要求活着的人们要尊老爱幼,亲善团结,遵守家规族规以及村规民约。鼓社节含有一定的宗教成分,但是过鼓社节也是一次家族教育。因为祭祖时要历述列祖列宗的迁徙史和奋斗史,使大家了解先辈们如何在艰苦条件下创业和与大自然以及各种压迫势力抗争的历程,增强村寨家族内大家的内聚力和抗争精神。
3. 村寨教育
村寨教育是一种有特色的苗族社区教育。应该说,家族教育和村寨教育都隶属于苗族社会的社区教育。但家族教育较村寨教育来说,从人员的构成面上较窄,而村寨教育可以是几个宗族,甚至还包含其他民族。
在黔东南苗族地区的村寨教育,一般主要是通过议榔形式来完成。议榔制订的榔规,是周围苗族社区内的准法律,榔规一般由各村寨的理老和寨老制定,并凿石埋岩为证。通过议榔,可以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准则。
关于议榔的教育功能,黔东南的《议榔词》是这样唱的:
"议榔地方才平安,
议榔寨子才平静。
议榔庄稼才有收成,
议榔地方才有饭吃。
议榔地方才没有盗,
议榔地方才没有贼。
牛背朝天,
牛脚朝地,
议榔在石头,
石头有印子。
议榔在木柱,
木柱有痕迹。
议榔在石头,
榔规才不变更。
议榔在木柱,
榔规才不走样。"
榔规要求生活在世上的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实质上是一种教育方式。这种教育方式很严格,榔规必须人人遵守,违反者要受到惩罚。因为议榔制定的是周围社区内人人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所以议榔时十分隆重,牺牲用牛,榔规制定后牛肉分到各家各户,其用意是大家吃到心中,永远铭记。人们参加议榔是自愿的,制定的榔规一般也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议榔实则是一次庄严正规的社会教育,人们由此可以调整自己的社会行为,以符合榔规的规范。
正是由于议榔这种社会约束机制,使得苗族社会在历史长河中得以民风淳朴,不断发展。
4.师徒传承
师徒传承,这是苗族传统教育必不可少的一种教育形式。师徒传承一般表现为歌师传理、工匠传艺。苗族民间的师徒传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一人教,众人学。如,传授苗族民间古歌、古词、古俗,学吹芦笙、箫、唢呐或者学习民间武术等等。另一种是个别传授,内外有别。如,学习中草药,一般是父亲传男不传女,母亲传女不传男,男药师传男徒弟,女药师传女徒弟。苗族的很多传统生产技艺、民间文学、纺织刺绣、银饰加工、乐器制作、中草医药等等,都是通过师徒传承的方法来实现的。
第二节 苗族传统教育的主要内容
苗族社会的传统教育,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这就是生产教育、风俗习惯教育和军事教育。
1. 生产教育
人们不难想象,上古时期至近代,苗族的生产教育跟其他民族一样,也经历了由易到难、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从《苗族古歌》等古代民间文艺中可以看到,最早的时候,生产教育的内容,无非是长老们带领年轻人在狩猎捕鱼、采集野果和制造工具的过程中向他们传授这方面的经验和技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苗族社会出现了畜牧业和农业,并逐渐建立起鼓社制度,教育的内容也逐渐增多。在生产过程中,成年人向年轻人传授饲养牲畜、种植庄稼、制造陶器、建筑房舍、养儿育女等生产和生活经验与技术。有学者认为,苗族之所以称"苗",可能和苗族先民最早学会种植水稻有关。也有学者认为,苗族称"布匹"为"Hmub",族称也自称为"Hmub"。是因苗族先民最早生息于长江和黄河中下游,农耕和植棉养蚕纺织的历史最悠久而得名。总之,不论是学会种植水稻还是掌握养蚕织布,苗族传统教育归根到底产生于生产劳动,为了维持和延续人们的社会生活,为了下一代适应环境以便生存,这样便出现了教育。生产教育是苗族传统教育中最早的也是最主要的教育。
2.风俗习惯教育
成年人在向年轻人进行生产教育的同时,还注重培养他们的勇敢、机智、团结、互助等品质,用风俗习惯教育对他们进行灵魂铸造。所谓风俗习惯教育,包括礼节仪式、音乐、舞蹈、风俗、习惯、宗教等方面的教育。清代的《苗疆闻见录》一书称:苗族"耐饥渴,能劳苦,寒暑无所畏惧,则又是其长也"。这种坚韧不拔、勤劳勇敢的优秀品质,就是传统风俗习惯教育的结果。风俗习惯教育,对于苗族子弟民族信仰观念的构成以及民族性格的铸造,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见,从心理素质上来讲,每一个苗族成员之所以不同于其他民族,最关键一点,就在于风俗习惯教育的不同。苗族的风俗习惯教育,很突出团结协作意识,例如,黔东南苗族地区的鼓社祭中,五位鼓主同举一只玉碗,揭示了苗族首领们只有同心协力,才能生存壮大的真谛。赛龙舟在黔东南较为盛行,它展现了苗族人民团结拼搏,战胜邪恶的英姿,只有万众一心,团结一致才能得胜利。总之,在风俗习惯教育中,苗族最为强调团结协作和群体力量意识。
3.军事教育
军事教育在古代苗族传统教育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古代部落、部族之间,经常发生冲突,于是产生了军事教育的萌芽。由于苗族历史的特殊性,从古至今历经迁徙,历尽争战,因而传授角斗、骑射、刀剑、武术等传统教育在苗族社会中极为普遍。从传说中的蚩尤战炎黄到张秀眉抗清,苗族传统教育中的军事教育源远流长。如果缺少这一环,或者是这一环较薄弱,或许苗族早就在多次大迁徙中消亡了。由于传统军事教育结果,传统苗族武术在苗族地区极为普遍,总观贵州、湖南等省的苗族武术,可以发现有两大特点:一是以防为主,防中有攻,这一点很能反映苗族人民长期受压迫和歧视,只求安身自卫的生存意识;二是立意在变化中求奇招。贵州的少数民族由于居住在边远山区,地势险峻,所以练起武术来,刚劲有力,大起大落,威猛无比,令人防不胜防。苗族武术拳种,从基本内容和形式上可分为徒手与器械两大类。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及安顺、松桃等地。苗族拳种的风格受民族生活方式以及历史渊源发展而形成的,具有朴素、庄重,突出一攻二防①、三变四合②等方面的特点。苗族武术重实战,讲究短手短打、寸劲、拳、肘、掌、勾并用,步法走四方,重闪躲,变化灵活。徒手功分粘功、点穴、撒手、拳术四大方面。粘功是苗族武术的基本功,讲究心意合一,外功和内功的和谐统一;点穴功是苗族武术中的精要、绝招,专刺击敌方穴道。撒手功则是擒拿解脱,分108手,要求一拳两防一攻五变, 一掌两防一攻五变,一腿两防一攻五变等特点,张弛有致,变化无穷,大起大落,是苗族武术中散打的根本。拳术主要讲究套路练习,动作古朴,劲力顺达,是苗族武术中的主要内容。器械:主要有棍、叉、刀、捧、镖等。其中棍又分"策棍"是两类。叉则主要有三角阴叉,既是"花棍"猎具,也是长兵器,主要技击方法有拦、横、挑、压、刺、拍等。刀术则有双环刀、鬼头大刀、钩钩刀等,技法以拖拉动作为主,进攻性强,舞起来,风雨不透;瞬间便可制敌于死地。近年来,在外来拳种的影响下,苗族拳种也得到了发展,增加了许多练功方法,比如子舞桩功、藏三柱功等。贵州安顺地区仍在流传的王氏苗拳,十分讲究出奇制胜,也颇能体现苗族人民坚韧不拔和机智勇敢的民族特性。古代传统军事教育,完全民族生存和健身的需要。
第三节 巫师、歌师、乐师、药师、工匠
在现代教育制度传入苗族社会以前,苗族自己原本的教育还没有从社会分工中单独分离出来,因而没有专门的教职人员。但是由于苗族社会的特殊性,巫师、歌师、乐师、药师、工匠等在苗族传统教育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巫师:苗族古老宗教祭祀活动中的主持者。在古代苗族社会,巫师被认为是最博学多才的社会成员,因而既可以代表人向神献祭,也可以代表神给人传谕,人们普遍相信巫师具有通神的能力。因而,巫师在古代的苗族传统教育中,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在苗族社会中颇受人们的尊重。松桃苗族自治县的苗族称巫师为"巴代",巴代往往集歌师、药师、武术师于一身,并借助巫术礼仪来传播传统文化。
歌师:苗族民歌特别丰富,有古歌、反歌、赞歌、情歌、婚歌、酒歌、丧歌以及嘎百福歌等,每一类歌都十分丰富。苗族人们的大部分生产经验和生活知识以及伦理观念,几乎都以歌的形式记录和传承。在苗族村寨中,特别能歌唱者被称为"歌师", 在黔东南苗族地区, 歌师称为Ghet xangs hxak 。过去,每到夜晚,青年男女往往聚集在歌师跟前,听歌学歌,学习传统文化知识。歌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知识最重要的传播者之一。直到近代,像著名歌师唐德海以歌教育后代、传播知识的故事在苗族地区仍然是有口皆碑的。
乐师:乐师和歌师一样,既是知识的传播者,也是苗族传统教育中美育的实施者。在古代苗族社会中,芦笙乐师的角色不可忽视。可以说,芦笙是苗族最普遍、最重要、最具特色的民族乐器。因此,芦笙在苗族生产生活、社会交往、风俗礼仪乃至传统制度维护中必不可少。掌握各种芦笙曲调并擅长吹奏的人,一般很受大家的尊重和喜爱。苗族芦笙乐曲十分丰富,有娱乐曲、交际曲、节日曲、礼乐曲等等,各种曲调各有其社会功能,从芦笙乐师那里,男子学吹奏,少女学舞蹈,一方面既学得了音乐知识,另一方面也学到了适应苗族社会各方面的知识。
药师:苗族药师一般都以师徒传承的方式进行药理医德的传授。一般来说,苗医既能医病又会识药。他们不仅能诊断立方,而且自己采集加工药品。临床医疗中药师亲自护理,亲自调配药剂。采药以及调配时,往往不让人参与和旁观,以免泄密。苗族药师往往也是巫师。苗族巫师一般都懂一点医术,他们替病人求神、送鬼、叫魂、扫寨,这无疑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但从心理学角度讲,这也是一种精神疗法,对安定病人情绪有一定作用。凡长于治疗跌打损伤的药师都有一定武术技能。贵州凯里市鸭塘乡青虎寨,松桃苗族自治县麻旦村,大方县菱角苗族乡,麻江县卡乌乡翁东村等地的药师,都是医武结合的典型。由于苗族药师知识和阅历十分丰富,所以在苗族社会中声望较高。
工匠:可以说,工匠是苗族传统科技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建筑技术、农耕技术、纺织技术、医药技术、银饰技术、打铁技术、造船技术等等,都掌握在木匠、蜡染师、药师、银匠、铁匠、石匠等工匠手中,这些传统科技,或祖传,或授徒,不管何种形式,都大大丰富了苗族传统教育的内容。在制铁业中,苗铳制造在苗族地区曾盛及一时,苗族使用的铁具基本上由苗族铁匠制造,在贵州台拱县施洞口有10多户基本脱离农业的铁匠。炉山县羊排村打铁户由1918年的20多户增加到1937年的五六十户,该村苗族姚邵舟、姚伯仲家世代以打铁为生,远近驰名。在造纸业中,炉山县凯里镇有80户,丹寨县石桥村有20多户。宋代苗族独木舟已经来往于清水江,元代时清水江已能见到载重1吨以上的苗族船只。黔东南、黔东北还有苗族工匠造船出卖,台拱县施洞口和炉山县旁海,曾出现有作坊性质的苗族造船厂。
第四节 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关系
苗族传统教育对于维系过去苗族社会机制的运作和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巨大作用。苗族传统教育中的优秀部分,仍将融入现代苗族教育中,继续发挥其积极功效。
但是必须指出,传统教育或多或少保留有封建制度教育的落后残余,原始宗教和科学往往混为一体,一到现代社会,传统教育中落后的成分容易与现代科学教育相抵触,排斥外来的先进文化,对开发民族智力,提高民族教育水平制造阻力。
传统教育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具有顽固的保守意识,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引导人们向前看,而是向后看,一味怀念苗族各迁徙阶段前虚无田园。另外,传统教育中关于热情好客、礼貌待人等教育,无疑是苗族的淳风美俗,与今天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行不悖。但是,有的传统教育过分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总是强调古代社会的优越性,严重阻碍了苗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
由于贵州苗族社会发展的特殊性,不管是汉文化的传播,还是民国建立后正规学校的出现,抑或是外国传教士在威宁石门坎等地兴办教会教育,都未能使苗族传统教育发生根本性改变,苗族传统教育仍然占据主导性地位,这是苗族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结构所决定的。重视传统教育的研究,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甚为必要。
就苗族地区的教育而言,学校教育无疑是很重要的,但还远远不够。因为客观存在形不成全地区、全民族都来重视苗族地区教育的氛围,不能解决小学"三率"①低的问题。因此,借鉴和利用苗族传统教育形式,开展多层面的苗族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以现代教育系统论为基础,把苗族地区教育看成是一个可以在时空上展开的极其广泛而又相对的概念,使它在空间上展开自己的多样性,又在时间上表现出自己的历史性,成为一个多元的、复杂的动态系统。在空间的分布上包括学校、社区、自然村寨、家族和家庭等子系统的教育。在全方位上包括德、智、体、劳的教育以及教育理论、思想、教材、方法、手段等各方面,从而克服以往苗族地区教育的片面性、孤立性,防止新文盲和功能文盲的产生。很多专家强调,可以利用民族传统教育为现代教育服务,着力同步抓好以下几个层面的教育:
(1)在抓好普及教育的同时不要放弃苗族地区的社区教育。这一教育是一个重要的层面教育。知识经济时代必然是信息化社会,是知识高速传播、高速转化的社会,又是不断学习、及时更新知识的社会。苗族地区的任何传统社区都应成为迅速传播知识、转化知识、更新知识,提高人们素质的社区。城镇有各种教育设施如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电影院等等,容易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困难在于边远苗族地区的社区教育,较之城镇,他们受各种传统习惯思想影响更深;鬼神工巫师文化过于发达,因为这里缺医少药,人们一生病,就得请鬼师巫师探鬼驱鬼治病。这状况更说明了进行社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给苗族自然村寨教育的形式灌入鲜活的现代教育内容。村寨教育这一教育是社区教育的深入,应该着力抓好,因为这是改变自然村寨落后面貌,实现自然村寨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事实证明,哪个自然村寨教育抓得起色,哪个自然村寨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就搞得好,从而也就促进了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的发展。要积极开展自然村寨教育工作,加强村寨教育设施建设;制订和完善能够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规章制度;注重教育效果,使之具有吸引力,从而推动其健康、持续发展。
(3)苗族地区的家族和家庭教育,如果利用得当,它仍不失为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和现代智能教育的好手段。苗族地区的家族和家庭教育,具有自己的独特功能,它是苗族家族、家长对成员和子女的最先教育;它比学校教育更能理想地实现因材施教,更容易满足受教育者的需要;它能更有效、更频繁地进行非语言的情感教育,从而取得优于别的现代教育手段的效果。孩子"生而同声。长而同异俗,教使之然也"。有无良好的家族和家庭教育家教,这对于苗族社会受教育者素质的提高,尤其是对于苗族青少年的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苗族地区的师范教育
第一节 清末苗族地区的师范教育
贵州最早的师范学校,是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贵阳地方士绅纳于仲劳、乐嘉藻等人创办的贵阳师范学堂,学堂为公办,经费由地方筹集。教师多为日籍教员,所用教材从日本带来。共办3期。是为贵州省最早的师范学校。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贵州开始办师范传习所,为短期培训小学师资的单位。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 年),本省第一所官办师范学堂成立,即贵州师范学堂简易科。民国《贵州通志》记载,清末办过的师范学堂或师范传习所有13所。其中在苗族地区设立的主要有:
(1) 松桃师范学堂,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官立,同知陈价委创办,附有师范传习所。
(2) 都匀师范传习所,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官立,学生3个月毕业。
(3) 都匀八寨师范速成科,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官立,同知何树荧创办,学生6个月毕业。
(4) 都匀丹江师范传习所,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官立,通判李文宝创办,学生3个月毕业。
另外还有兴义师范养成所和贞丰速成师范学堂等。另有一些府、县也办过师范传习所或其他培养小学师资的短期师范。
第二节 民国时期苗族地区的师范教育
一、边疆师范教育
自清末优级师范学堂简易科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改为贵州省立师范学校以后,一直到民国10年(公元1921年)贵州始有第二所省立师范学校建立,即省立贵阳女子师范学校。民国25年(公元1936年)增设了镇远、都匀、盘县、遵义4所省立师范和1所省立青岩乡村师范学校,有个别县开办了县立简易师范学校。到民国26年(公元1937年)全省计有省立师范学校7所。民国27年(公元1938年)增为8所(毕节中学改为师范学校),民国28年(公元1939年)青岩乡村师范学校由教育部接办,改名为"国立贵州师范学校"。
民国24年(公元1935年),教育部拨给贵州省边疆教育8万元,指定以3万元开办边疆师范1所,贵州省乃决定在贵阳附近的青岩镇建校,最初定名为"贵州省立青岩乡村师范学校",不久易名为"贵州省立贵阳乡村师范学校"。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培养民族教师, 属边疆师范性质。当时所以不用"苗民"、"边民"等字样,主要是避免增加民族隔阂,因少数民族大都居住在农村,故冠以"乡村"二字,以示有别于其他师范学校。开办之初,设有师范班和预备班,师范班招初中毕业生,预备班招高小毕业生。每班招生各60名。学制3年。 学生免收学费,由学校供给伙食、书籍和服装等费用。民国28年(公元1939年)10月,教育部决定将贵州省立贵阳乡村师范学校改为"国立"。同年12月迁往少数民族聚居的榕江县,改名为"国立贵州师范学校"(简称"国师"),任务是培养边疆国民教育师资,招生范围扩大到贵州、广西、湖南三省边境少数民族聚居的30个 县。其中,属于贵州的有榕江、锦屏、天住、剑河、荔波、独山、黎平、三都、丹寨、台江、从江、麻江、雷山、炉山、龙里等15县;属于广西的有思恩、河池、宜北、三江、百寿、融县等6个县;属于湖南的有会同、绥宁、靖县、黔阳、凤凰、武岗、邵阳、晃县、芷江等9个县。
国师迁榕江后,得到各县大力支持,学校占地63583亩,另有森林牧场20万亩,设有师范科、简师科、初中科、五年制简师科试验班及附属小学,并在黎平办有分校。按国师的规定,学生毕业后,回原籍中心国民学校、国民学校、民众教育馆或教育机关服务,三年期满呈缴服务证明,然后呈报教育部正式发给毕业证书。国师的宗旨是造就"边疆国民健全师资",和"边疆建设基层干部人力",从这一宗旨出发,主张"养成学生双手万能与生产知识,以适应边疆社会,改良边民生活"。提倡"专业训练与生产劳动训练同时并重",实行"半工(耕)半读"。要求师生做到"在工场为工人,在农场为农人,在图书室为学者",最后达到使学生"手脑并用、劳心与劳力并重,增进学生身体健康,使之能适应边疆社会之需要"。在教学上,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增设了《地方行政》等数门课程,自编了《建设边疆》等十多种教材和补充教材。在学制方面,根据少数民族地区高小及初中毕业生少的实际情况,举办五年制简师科试验班,招收14岁以上的初小毕业生,施行五年一贯制训练。达到四年制简师毕业程度。学生一切费用由学校贷与,在半工半读收入中扣除,如不够偿还。则延长结业期限,继续留校服务。据1947年统计,国师学生中,汉族占58%;少数民族占42%,其中侗族占23%、苗族占13%、水族占3.6%、夷族(即今"布依族")占2.4%。从 1940年至1947年,共毕业学生400余名,几乎全部服务于黔、桂、湘三省少数民族地区。 国师除完成本身的教学任务外,还对附近几个县的地方教育进行辅导。并在榕江的一些少数民族村寨举办"山寨小学",作推广边疆教育的试验。新中国建立后,国师与榕江中学合并。
抗日战争结束后的1946年全省共有师范学校22所,其中国立 l所、省立15所、县立简师6所,这个数目一直到1949年贵州解放前夕未变。设立在苗族地区的省立师范学校主要有镇远师范学校、都匀师范学校、关岭师范学校、炉山师范学校、松桃师范学校、天柱师范学校等。普通中学附设简师科,也是民国时期加快贵州边远地区培养小学师资的办法之一。
二、边教师资训练所
国民党政府出于实现民族同化政策的需要,专门办了招收"苗夷子弟"的一批学校。贵州省政府也有些开明人士积极倡导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实现民族平等。1938年9月,贵州省政府主席吴鼎昌在全省教育行政会议上说"一定要使土著同胞有平等受教育之机会"。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数十个教育提案。关于少数民族教育,有"如何推进苗族教育"之讨论。该提案共 ll条,全是有关苗夷教育的,诸如教育经费的拨发,学校的建立以及苗夷学生待遇等问题,都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要发展苗族等少数民族教育,首先要培养一定的民族师资。时隔半年即1939年3月,贵州省教育厅于贵阳市青岩设立贵州省地方方言讲习所,研究本省苗彝语言,借以推行政令。方言讲习所有教师十余人,苗族知名学者杨汉先从成都华西协和大学社会学系毕业数年后曾在该所任教。
贵州省教育厅在青岩镇创设贵州省地方方言讲习所的目的,一是为了推行政令,二是要造就娴熟苗夷人民语言的国民教育方言师资。第一期抽调黔东、黔南、黔西40多个县县政府工作人员及小学教员入所受训。学习白苗语的9人,青苗语的17人,花苗语的7人,红苗语的9人,侗语的14人,客夷语的29人,侗语兼青苗语3人,花苗语兼土夷语3人。9月毕业,成绩合格者89名,不及格留在第二期学习者3人。学员毕业后,分配到县政府工作的12人、教小学的20人、社教机关工作的3人、到边区农村工作团工作的10人、到文化促进会各县分会工作的39人、留所工作的6人。
第一期毕业后省政府决定将贵州省地方方言讲习所合并到贵州省行政人员训练所改为方言组,专门研究编译方言课本。贵州省行政人员训练所奉命结束后,方言组先后移入贵州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委员会和贵州省行政干部训练团等单位,工作人员仅余二三人。民国31年(公元1942年)2月,经教育厅与省训练委员会商定,由教育厅委托省训练团设班办理方言师资培训,经费全部在教育厅国民教育经费项下支拨。同年3月1日正式开班,由教育厅通令夷语区贞丰、望谟、册亨、郎岱、安南、关岭、普安、安龙各县政府;侗语区榕江县政府。红苗语区的松桃、铜仁等县政府分别选送学员受训;另考录10余人。全班共68人。其中夷语组35人。侗语组13人;红苗语组22人。除方言课分组教学外,其余公共课合班教学,原计划办3期,每期9个月,(实际上只办了一期,时间缩短为6个月)教学时间为38周,主要课程分两类:一类为方言,分红苗语、青苗语、侗家语、夷家语、白苗语、花苗语、水家语、罗罗语8种;另一类为公共课,有语音学、公民、国文、算术、教育概论、教育心理、教育实施法、国民教育、地方自治、中华民族发展史、农业常识、医药卫生、音乐、军训、实习等。学员毕业后发给证书,派到各县中心国民学校或国民学校任教职员,非有重大事故不准撤换,未服务满2年者不准另学或改业,违者追赔在班学习所耗公费。
民国31年(公元1942年)10月,贵州省政府拟订筹办省立台江国民教育师资计划,在台江县创设师资训练所,专收少数民族学生。受训时间依学员的资历而定,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或小学毕业曾任小学教员二年以上有证件者三个月毕业;小学毕业曾任小学教员一年有证件者六个月毕业。随即由教育厅通令松桃、铜仁、三穗、镇远、施秉、黄平、炉山、麻江、丹寨、三都、荔波、榕江、从江、黎平、天柱、锦屏、剑河、台江等18个县政府分别保送少数民族优秀青年前往受训。台江师资训练所与其他师资训练所设施大体一致,不同之处在于 :①受训对象主要是民族青年;②特设研究部,设研究员3人,专门研究少数民族语言、习俗及社会文化;③增设民俗研究及社会调查一门课程;④施教方法、态度均采适应实际需要,权变处量。与普通教育不尽相同。第一期自1943年3月 l 日至9月3O日止,培养国民学校师资,称为乙种班,毕业101人,分配回原县任国民学校教员。第三期于9月15日开学,仅上课两个月,因黔东事件发生停办。
除专设的培养边教师资机构外,贵州省教育厅还要求其他国民教育师资训练所增设边疆教师训练班;在少数民族聚居县的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增办国民教育师资训练班。边疆教师训练班专收少数民族,但习惯边民生活,熟谙边民语言的也可招收。针对少数民族地区知识分子缺乏的实际情况,还规定降低边疆教师训练班学员的入学条件,主要招收高小毕业生。
第三节 新中国苗族地区师范教育的发展及现状
一、苗族地区的中等师范教育
中等师范教育担负着小学和幼儿园的师资培训任务 (少数成绩优异的中师毕业生,还被分配担任初中教师),在普通教育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建国以来,苗族地区的中等师范教育事业有较大的发展。
1951年召开的全省民族教育会议提出:要做好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必须加强民族师资的培养。会议决定,培养师资从办理师范学校和师资训练班着手,培养初中和高中教师由省负责,培养初小教师由专署负责。与此同时,又在贵阳师范学校留出一定名额,训练在职的少数民族地区教员,招收一部分少数民族学生。1952年,在贵阳师范学校附设一年制及二年制5个民族师范班,并在独山、镇远、毕节、兴仁、贵阳5个专区办民族师资训练班各一班,共招收少数民族学生260人。1953年,继续在这5个专区举办训练班,培养少数民族教师。
1953年9月12日,贵州第一所培养少数民族教师的学校--贵阳民族师范学校在贵阳成立,第一期招收来自全省的苗族、侗族、布依族、彝族、回族等民族的学生206 人。招生由贵州省教育厅根据各专区民族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定保送名额。第一期保送的学生文化程度不一,有的只上过小学,有的只读过私塾,有的则是高中结业生。年龄最大的30多岁, 最小的19岁。贵阳民族师范学校根据学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年龄偏大等特点,采取因材施教的特殊方法进行教育。适当调整了教学计划,第一年适当增加数理课时间,边补边教,先慢后快,内容深入浅出,并根据学生年龄大、基础差,但学习自觉性高的特点,将每天晚自习时间增加为3节。贵阳民族师范学校是全国最早举办的民族师范学校之一,领导重视,经费充足,设备较好。教育部还特别从北京运来20架风琴和一批仪器设备。
1956年,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建立了凯里民族师范学校,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立了都匀民族师范学校。并要求各专区所在地的师范学校开办民族师范班或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1956年,全省师范学校共有民族学生 1,133人,占师范学生总数的26%。1958年,贵阳民族师范学校迁到毕节,改名为"贵州省毕节民族师范学校"。1961年,毕节民族师范学校并入毕节师范学校。同年,都匀民族师范学校与贵定师范学校合并,改名为"贵定师范学校"。1963年建立威宁民族师范学校。1964年7月,恢复都匀民族师范学校。"文化大革命"中,民族师范教育受到很大的影响。有的被取消,有的已无民族师范学校的特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师范教育得到恢复发展。1981年召开的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民族教育最薄弱的环节是缺少一支比较合格的教师队伍,办好民族师范学校是当务之急。1981年全省共恢复和新办了11所民族师范学校。加上1987年将铜仁师范学校改为民族师范学校,全省计有12所民族师范学校,即凯里民族师范学校、都匀民族师范学校、安龙民族师范学校、威宁民族师范学校、镇宁民族师范学校、铜仁民族师范学校、黎平民族师范学校、三都民族师范学校、天柱民族师范学校、惠水民族师范学校、榕江民族师范学校、松桃民族师范学校。这些学校一般建在少数民族聚居的中心地区,面对全地州招生。民族师范学校把为边远民族乡村培养合格的小学教师作为坚定不移的办学方向,把培养愿意献身于边远乡村教育事业的学生作为民族师范坚定不移的培养目标。并从改革招生制度和毕业生分配入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另外,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凯里、黎平、三都、安龙、镇宁、威宁等6所民族师范专门开办了7个四年制民族师范班、面向所在地区边远贫困而又缺乏本地民族师资的乡村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分配。
为了提高民族师范教育质量,按照民族乡村合格小学教师规格,改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本着打好基础,加强实践,提高能力,"一专多能",调整民族师范学校的课程设备。改革民族师范学校见习、实习制度,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科和文化课学科教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到边远民族乡村小学去观察、见习、实习,为学生毕业后从事乡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除民族师范学校外,其他师范学校也采取降低录取分数线,举办民族班等办法尽量多招少数民族学生,各师范学校民族学生数都有较大增长。
1997年5月,省政府组织部分国家督学、省政府督学、地区督学、分管教育的州(市)长、教育局长、部分中师校长共48人组成省评估专家组,对9个地、州、市已进行复查的16所中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贵州省中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省政府授予下列16所学校为"贵州省中等师范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双合格学校":思南师范学校、铜仁民族师范学校、贵阳师范学校、贵定师范学校、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凯里民族师范学校、安龙民族师范学校、毕节地区师范学校、都匀民族师范学校、六盘水师范学校、镇宁民族师范学校、遵义地区师范学校、织金师范学校、威宁民族师范学校、黔西师范学校、黎平民族师范学校。这些学校有近一半是民族师范学校。
贵州的民族教育,历来都是优先、重点发展民族师范教育,1994年全省中等师范学校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已达50%,使得大批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山村乡乡都有了本乡村、本民族合格的小学教师。为了相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好民族师范,贵州省教育委员会近年来主要重点扶持都匀、凯里、安龙、铜仁、威宁、镇宁、黎平、三都等地8所民族师范学校。在整体发展的同时,对培养少数民族女教师给予了特别的关心,这8所学校1986年在校女学生仅占在校学生总数的 l/4,到1994年已达l/2。1997年,8所民族师范学校共有教学班185个(含普师班、边师班、职教班、幼师班等),在校学生达841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6972人,占82.9%。
二、 高等民族师范教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高等民族师范教育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979年省委批转《在全省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报告》时提出:"要大力培养民族师资,民族学院要办民族师资培训班,各地要办好民族师范学校,贵阳师范学院今后招生时,一定要招收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学生,民族师专主要招少数民族学生。"197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黔东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和黔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1983年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原兴义师范专科学校改为黔西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此外,贵阳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学院和贵州教育学院也为贵州的苗族地区培养了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教师。
1.民族师范专科学校
贵州苗族地区的高等师范学校,主要有黔东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黔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黔西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 黔东南、黔南、黔西南三所民族师范专科学校,均是1978年4月以后根据国务院"每个地州设一所师范专科学校"的指示, 由原来的师范学校升格为专科学校的。他们的功能,主要就是为本州培养农村初级中学教师,学制大多是专科3年,预科1年。学生主要来自本州内的各个县(市),预科主要招收边远贫困县的少数民族学生。根据民族地区的特点改革课程和专业设置,除开设普通大专院校统一的课程之外,还开设民间音乐、民间美术等课程。
(1) 黔东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 黔东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由原凯里师范学校升格而来。主要为本州培养农村初级中学教师。设中文、政史、外语、音乐、美术、数学、物理、化学、职业学校师资9个系和1个预科部。学制是专科3年,预科1年。学生主要来自州内16个县(市),预科主要招收边远贫困县的少数民族学生。根据民族地区的特点改革课程和专业设置,除开设普通大专院校统一的课程之外,还开设民间音乐、民间美术等课程。一些学科实行"主辅修制"和"双学科制"教学。教学中,培养与培训相结合,多层次办学。
(2) 黔西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校 黔西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正式建立,设政治、汉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体育等专业,学制2年。1980年,增建少数民族预科班。1982年后,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1985年,为适应中学特别是农村初中教学的实际需要,开始双专业学科建设,将原政教系改为政治历史系,化学系改为化学生物系。附设初级中学1所,市郊农场1个。
(3) 黔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 黔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 1978年改现名。建校初期设中文、数学、理化3个专业,学制2年,后增设英语和政史专业,并将理化专业分为物理和化学2个专业。1982年增设干部专修班,学制2年。1990年设中文、政史、外语、数学、物理、化学、体育7个专业和1个预科部。学制为3年(体育专业为2年)。主要为黔南各地中小学培养民族师资。出版有《黔南民族师专学报》。
改革开放以来,三个自治州的民族师专为培养苗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师资人才和其他各类人才,采取了一系列的特殊措施。例如,黔南民族师范专科学校,在培养初中教师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时,采取的作法主要有:
(1) 在招生中坚持执行对少数民族的照顾政策。除统一对少数民族学生降低20分录取外,近年来又实行招生指标预分到县,在预分指标时向边远贫困县倾斜的办法。这样,从1992年起到1994年,招收的农村学生已占新生总数的60%以上;少数民族学生已占学生,总数的50%以上,最多的一年达70%。
(2) 举办少数民族预科教育。1984年开始举办少数民族预科以来,预科招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5%~20%,学生学习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升入该校各专业。预科招生中,少数民族学生不少于85%,招生名额70%分配给边远贫困县,招生时在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录取,增加了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机会。
(3)举办少数民族干部专修科。自1985年省政府批准设立干部专修科以来,共招收4届干部专修科,主要培养自治州少数民族干部,各班学员80%以上是少数民族,毕业学员多数成为州、县、乡(镇)领导干部。1994年招收的经济管理专业,主要培养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录取的学员中,95%是少数民族,64%是妇女干部。
(4)试办初中起点五年制少数民族班。针对边远少数民族乡村高中毕业学生很少的实际情况,经省政府批准,1994年试办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专科班,英语教育专业,学生毕业后回乡中学任教。招生指标定点到边远乡,少数民族占94%,女生占60%,对瑶山、麻山等特困少数民族乡,专列指标,采取特殊措施招生12名,使一些乡第一次有了大学生。
(5)开设非师范专业,为发展民族经济培养人才。1993年,经贵州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开设电子技术、化工、环境保护三个非师范专业并于当年招生。由于该州电子工业企业较多、县县产煤,又有亚洲最大的磷肥生产基地,所以,这三个非师范专业适应社会需要,报考的学生相当多。
(6)适应民族地区需要,实行主辅、双学科制。民族地区农村中学规模小,一般6到8个班,教师必须能上两门以上课程,一专多能。为适应这个需要,政教、历史两专业实行双学科制,又在中文、数学、物理等专业实行主辅修制。同时,各专业学生还可选英语和体育为公共辅修专业。
(7)根据民族地区实际情况。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根据民族地区农村中学的实际修订了教学计划,自编或参编了四十多门课的教材,还编写了一些乡土教材和讲义。部分专业开设了《民族学概论》课,文科类专业开设了地方史、民族史、少数民族文学和民间文学选修课。许多教师还开展了对本州各少数民族的政治、历史、经济、教育、语言、文学、艺术和文化习俗的研究,并将这些研究成果运用于教学。
(8)组织学生到基层民族地区中学进行教育实习。
(9)对少数民族特困学生进行补助。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对少数民族学生的专项补助经费,学校统一掌握用于补助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此外,还对部分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减免学费,并从其他项目中调剂部分经费,对特困少数民族学生发给定额生活补贴。还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给特困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安心坚持学习。
(10)实行定向安排就业制度,使学生能回到民族地区工作。据统计,该校历年毕业生共有4,000多人,其中72%在县以下中学任教。
2.民族自治地方教育学院
除了民族师专,改革开放后三个自治州以及其他地区,都建立了以培训师资为宗旨的教育学院,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教育学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学院等。教育学院以培训初中教师为主要任务,学业期一般为2年,要求毕业时达到大学专科水平。可以说,教育学院属于成人高师院校。为了教学规范化建设,确保教学质量,1996年贵州省教育委员会在《贵州省中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教学计划》试行两年后,进行修订。修订后具有4个特点:①加强师范性。增设"中学教师普通职业技能训练"(108学时),将"教育实践研究"从原2周至3周增设为4周。②突出地方性。设置贵州地方史、西南民族史、贵州地方教育历史沿革、地方教育研究、贵州地理、贵州植物资源等近15门课。③重视成人性。设置选修课,试行学分制,有利于满足成人不同需要,激励学员上进。
(三)高等民族师范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
第一是办学特点问题: 首先,民族地区的师范教育的特殊性,是指相对于汉族发达地区的教育而言,特指民族地区的师范教育或以少数民族为对象的师范教育。人口占全省的1/3,土地面积占60%以上的民族地区的发展速度,无疑会制约全省的发展速度。民族地区师范教育特殊,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的。如果忽视了苗族以及贵州各少数民族的这个特殊性,师专的教学内容、管理方法、系科设置、学制、教学方式等方面完全照搬一般院校的做法,在系科设置以及教学方式上没有考虑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没有考虑民族师专学生的文化背景和心理素质特征,不考虑他们大多来自边远贫困的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就不会办出自己的特点。
第二是学校师资问题:苗族地区的这三所师范专科学院,都是在"文革"结束后才恢复和建立的,师资力量都比较薄弱,结构不合理。三所师范专科学院的教师,大部分是原师范学校的教师,升格后还从其他中专、中学抽调一部分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加以补充。这部分教师有较丰富的中教经验,但对高等教育特别是民族高等教育则不够熟悉,对当时以及后来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与管理等方面均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其次,有硕士学位以上高学历的青年教师偏少,大部分近年毕业来的本科生,并且他们的高教教龄不长,缺乏对民族地区师范教育民族特性的深刻性认识。三所民族师专没有一个任教的博士研究生。职称结构上,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较低。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在高等民族师范中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高。通过教学实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技术师资较为雄厚的院校去进修学习。并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安排政治上可靠,业务上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将来对民族高等师范教师的增补,应以研究生和博士生为主,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安排或少安排进民族高等师范任教,以逐步改变民族高等师范教师的年龄和学历结构。另外,应切实关心和改善民族高等师范教师队伍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在职称评聘中,民族高等师范的指标偏少,造成民族高等师范在职称评定中缺口很大。种种问题,都有待教育委员会和有关部门逐步稳妥科学予以解决。
再一个问题,就是封闭办学与异地交流。由于环境封闭,信息不畅,高等民族师范的师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来对高等民族师范的考核表明,高等民族师范领导班子中,相当一部分民族师范的领导未能系统掌握民族师范教育教学原理,缺乏民族师范教育研究的一定能力,未受过民族师范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高等民族师范"普通化"、"一般化",没有民族特色,就在于民族师范教育办学方针不明,而办学方针之不明确,溯源归根就在于学校领导班子"外行",没有认清民族师范教育的特征和把握其规律。 教师方面,由于受条件的限制,民族师范教师学习资料缺乏,在知识和教法上长期处于老化状态,得不到更新和提高。如何使民族师范教师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了解掌握新的学科知识,教学方法,教学理论,教研成果,使他们的知识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教学需要呢?福建帮助贵州省发展民族师范教育的横向智力扶贫,值得很好地借鉴。福建师范大学和漳州师范学院1994年免费招收8名来自贵州民族师范学校的中师保送生,分别在美术、音乐、体育、汉语言文学和数学等本科专业学习。毕业后,这些学生将回原民族师范学校任教。根据闽、黔两省有关部门协议,1995年又选送10名民族师范毕业的学生到福建高师本科学习。截止1997年初,保送到福建高师本科学习的民族师范毕业生已经达28名。1994年福建省在中等师范学校中开展帮助贵州民族师范教育的活动,捐款为贵州镇宁民族师范学校购置了一套语音实验室设备。为提高民族师范学校管理水平和加强两省师范学校的交流,福建省1994年已接收贵州的民族师范学校校级领导两批 11人,分别到各中等师范学校挂职3个月,福建省教育委员会给予挂职人员生活补助并组织考察了福建省的教育状况。 福建、贵州教育对口支援协作工作的开展,促进了贵州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开放办学,异地交流,借用脑子,开扩眼界,不失为一条可以走得更宽的好路子。
苗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与"两基"工程
第一节 贵州苗族地区中、小学教育的历史回顾
一、苗族地区中小学的源起及民国时期的沉浮
苗族地区的中、小学教育,其发端可追溯到清末及民国初期,1905年清光绪帝宣布废科举,兴学校,我省也创办了中学、小学、师范和实业学校。贵州苗族地区较正规的小学教育,最早当数清末民初外国教会在民族地区举办的所谓"苗民学校"。内地会 1906年创办的"志华小学"以招苗族学生为主。与此同时,遁公道会也在威宁县边远的石门坎创办"光华小学",招收苗族学生;到民国32年(公元1943年),石门坎地区共有苗民学校52所,分别命名为"光华小学第×分校",教学成绩颇为显著。
民国时期,民族地区小学教育略有起色。为了实施国民党的所谓"边胞教育",民国25年公元1936年,贵州省教育厅在贵阳高坡及黄平、关岭、荔波、台拱(今台江)、八寨(今丹寨)、 水城、威宁、安南(今晴隆)、丹江(今雷山)、定番(今惠水)、罗甸等苗族民族聚居地区创办了12所省立小学。为避免民族隔阂,这些学校一律定名为"贵州省××初级小学", 不加"边民"或"苗民"字样。除此之外,国立贵州师范学校还举办过村寨教育实验区和山寨小学。民国35年(公元1946年),该校在榕江县车江乡寨头设置村寨教育实验区,招收补习班及小学班,在寨头和丹寨办"第一山寨小学"和"第二山寨小学",学生都是苗、侗、水等少数民族。在教学中提出的"适应边疆环境"、"教育真正边生"、"从最难的地方做起,不求急功速效"等办学原则,为少数民族地区小学教育提供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在苗族地区也兴办了一批中学,但时兴时废,发展缓慢,在教会办的中学中,以基督教1941年在石门坎创办的"边疆民族中学"较有影响, 该中学一直办到1950年,专收少数民族子弟。新中国建立前,国民党政府虽把中、小学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但官员贪污腐化成风,中、小学教员虽可领取现金工资,但货币天天贬值,教师无法安心工作,因而中、小学力量虽有一定的增加,教育质量却仍然很低。
二、新中国苗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实施
新中国成立后,贵州苗族地区的中、小学教育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特别是成立自治州和自治县后,党和政府更加重视少数民族教育和苗族地区的教育。
新中国建立以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发展贵州苗族地区的民族教育事业。1950年,当苗族聚居地区许多还处于土匪控制之下,国民经济还很困难的情况下,就根据中央的指示,着手开展民族教育工作。1950年召开的贵州省教育行政会议作出了开展民族教育,创办民族学校的决定。接着,对全省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生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195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指示》,对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工作作了规定:
"一、小学。1951年由文教事业费内拨出40万公斤粮食,在原地区之校址具备条件下,办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初级小学20所,每校设四班,每班学生50名,可容纳儿童4,000人。原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地方款开支的小学,尽量续办,如该地区有完小,则完小内酌设少数民族班次,省款酌情予以补助。"
"二、中学。在中学收学生时,同等学历同等成绩之学生,先收少数民族子弟。评定助学金时,同等情况之学生,先给少数民族子弟。"
"三、为使将来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文教工作,拟在贵师留出一定名额,训练现在少数民族地区小学教员及收容一部分学生。高工、高农亦留出一定名额,专收少数民族子弟。"1951年召开的贵州省第三届教育行政会上,制定了民族教育工作实施计划,强调要把民族教育作为政治任务抓好。会议具体规定:对中学采取专设民族中学、一般中学附设民族班、与汉人合班三种形式,发展少数民族中等教育。
1951年7月,在贵阳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回顾了新中国建立一年多来的民族教育工作,明确本省民族教育的方针,"必须和中央规定的一致,即仍须贯彻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的文化教育政策,""在教育中强调民族团结,一方面反对大汉族主义,另一方面也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基于这个方针,提出民族教育的任务是:"提高和逐步普及少数民族文化科学政治知识,借以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的觉悟,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间的团结。"会议还对民族教育的领导机构、民族干部和民族师资的培养、民族教育经费和民族学校的教学工作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951年9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提出了"大力发展和提高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建设以新民主主义为内容的采取民族形式的人民教育"的总方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1952年着重整顿、巩固并重点发展部分学校,在此基础上,制定了《1953年贵州省民族教育业务计划草案》,《草案》提出:民族教育工作要"坚持革命精神和慎重稳进的方针,采取民族形式,照顾民族特点,以实现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教育的内容,达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
在苗族地区最早设立的民族中学,是1951年设立的惠水民族中学、独山民族中学、黄平民族中学。1952年,苗族地区又增设台江、雷山、从江3所民族中学,改设镇宁、丹寨、石门、关岭4所中学为民族中学。一共10 所民族中学。 到1953年,贵州全省民族中学发展到12所,大部分都设立在苗族地区。全省普通中学苗族以及各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已由1950 年的14.91%上升到17.45%。 据1952年统计,贵州共办省属民族小学42所,县办、及私立民族小学30所,全省专设民族小学学生25,860人。全省在校的苗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学生137,698人,为全省小学生总数的1/5,占全省少数民族学龄儿童的26.7%。
1956年,贵州省教育厅在都匀召开了民族教育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国策二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我省民族教育的现状及远景规划。 1957年1月,召开了我省第二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按照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教育方针,检查了民族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交流了经验,讨论了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问题。
1950年至1957年的8年间,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体民族教育工作者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贵州省民族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据1957年统计,到1956年为止,贵州省民族中小学已从无到有,发展到小学775所,中学14所。1958~1959年,贵州省民族中、小学又有进一步发展。至1959年,全省有民族小学1,758所,民族中学33所。
对于入学的苗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学生,政府特别予以照顾,使他们第一次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早在1950年省人民政府《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指示》中就指出:"在中学收学生时同等学历及同等成绩之学生,先收少数民族子弟。评定助学金时,同等情况之学生先给少数民族子弟。"1953年《贵州省民族教育业务计划草案》更是详细规定:少数民族学生的人助金,一律按80%发给,书籍文具补助及服装补助,编列50%的预算。
苗族地区的中、小学教育在"文革"十年中,受到了一定的波折。各地民族中、小学普遍被砍掉或强行合并。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完全被抹煞了。贵州民族教育便在"大统一"的模式下,被"一刀切"而成为畸形,中、小学教育也是结构单一化和畸形发展。"文革"后期,苗族地区中、小学教育也出现过盲目发展"虚肿"现象,不切实际超量发展普通中、小学,校舍、设备、师资严重不足,使教学质量惊人下降。粉碎"四人帮",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贵州苗族地区的中、小学教育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1980年起,贵州享受自治区财经待遇,苗族地区用于民族教育的经费也不断增加。1982年6月10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办好民族中小学和民族师范学校的意见》,要求对民族中、小学加强领导,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照顾,校舍设备要好一些,使其成为民族地区的骨干学校。经省政府1981年7月批准正式恢复的102所民族小学和27所中小学合校的民族学校,其分布情况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5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34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14所,毕节地区18所,安顺地区14所,遵义地区4所,铜仁地区 l所,贵阳地区2所。1983年以后,根据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地州县又分别新办或改办了一些民族小学。
1985年,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该州苗族地区的民族教育也进一步受到重视。到1985年底,全省除了27所民族学校( 初中和小学合办),又恢复、新建了27所民族中学,普通中学中的少数民族学生占25.91%,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另外,在确定的32所首批省属重点中学中,有10余所在苗族地区:务川中学、都匀一中、都匀二中、龙里中学、凯里一中、天柱民族中学、黄平民族中学、兴义一中、安龙一中、晴隆民族中学。 1984 年省属重点中学中有少数民族学生4801人,占13%(高中占16%,初中占10%)。
进入90年代,贵州苗族地区的中、小学,特别是民族中、小学已初见成效,在学校设立、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招生形式等方面都有所突破,摸索出了一定的经验。 总的来说,解放四十多年来,苗族地区的中、小学教育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先后创办了一批民族中、小学,建起了一支庞大的民族师资队伍,并在办学形式、教材及教学方法方面顾及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在高考中适当降分照顾,使苗族地区的中、小学教育逐步摆脱"一刀切"的模式,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校输送一大批数量可观的少数民族人才,为苗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培养了成千上万"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新型劳动者。
第二节 贵州苗族地区的中、小学现状
一、基础教育概况、民族中小学学制、寄宿制民族班
1. 苗族地区基础教育概况
近年来,贵州苗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得到了加强。到1995年止,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共有小学9,202所,教学点5,971个,在按学生1,986,328人,教职工80,74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4.55%,其中女童入学率达90.83%。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占71.23%。初中541所,在校学生321,288人,教职工20,033人。高中115所,在校学生40,106人,教职工3,286人。高中教育在完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前提下稳步发展。为高校和中专输送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学生。
80年代初,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恢复建立民族中小学和民族师范167所,其中民族小学102所,民族学校(小学、初中)27所,民族中学27所,民族师范ll所。近年来,党和政府进一步强调发展民族教育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山区、面向少数民族、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不断探索民族教育改革的路子,采取特殊措施和多种形式办学。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发展民族教育,近几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一直保持在33%左右,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基本相当。
1997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占各校学生总数的1/3,达249万多人。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已达140个,在校生7,000多人。各地针对民族地区女童入学难的特点,注重抓好女童入学工作,办起了一批女子班,使女童入学率有较大幅度提高。1994年以来,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有了进一步发展,高小、初中少数民族寄宿制班在继续举办,三个自治州均在州政府所在地建立民族高中和举办高中少数民族寄宿制班,使一些特别边远贫困乡村的少数民族子女能进入条件较好的学校读书。对少数民族女童入学更为关心,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94年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地区举办了30个女子班,选派本民族或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女教师担任班主任和教学工作,少数民族女童入学率大幅度提高。到1997年初,全省女童入学率达95.29%,比1990年上升13.69个百分点。自实施世界银行贷款西南技贫项目教育子项目以来,全省共有46个县受益,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有31个县,覆盖人口1,200多万,改善了贵州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1997年底启动的贵州省"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将主要有55个项目县受益,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有36个县,将使这些地方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有根本性变化。
1997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发展民族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扶持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继首批重点民族学校投资建设完成后,又重点扶持民族地区10所中小学校的建设,从省级民族经费中拨出专款 l13万元,安排补助雷山县民族中学、平塘县新塘小学等10所学校,帮助其完善办学条件。
目前在苗族地区运作的基础教育工程主要是:
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试点县项目--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已从1995年开始实施。经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批准,贵州的金沙、纳雍、天柱、黄平、福泉5县被列为工程项目试点县,中央拨试点专款2,150万元,省各级财政配套4,189万元。5县正积极实施规划的126个项目。
促进贫困县初等教育项目--继国家教育委员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项目《加强贫困地区小学教育项目》和《促进贫困地区女童教育项目》之后,1996年开始又在我国的西北、西南 ll省(区)实施《促进贫困县初等教育项目》。贵州确定黄平、麻江、剑河、关岭、晴隆、德江、贞丰、织金、纳雍、长顺、正安、盘县12个县(特区)的所有乡、镇(225个)为实施项目单位。项目活动周期为1996年~2000年。
2. 民族中小学学制
贵州苗族地区中、小学,其学制与全国一般普通中、小学基本相同。一般的民族中学,大都属于完中,分设初中部和高中部,所不同的是,全省新设的27所民族学校,是小学与初中合办,分设小学部和初中部。目前我省民族地区小学大多按1984年制定的"贵州省农村初级小学教学计划"和"贵州省农村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两种试行草案实施教学。为了适应民族教育的特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小学方面专设民族小学或民族学校小学部,中学方面专设民族中学或民族学校中学部。在一些普通和重点中学中,有的还专设民族班,如凯里市一中和凯里市四中,特别专设民族班,专收苗族和侗族学生。
民族小学是民族地区对学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教育机构。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小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新生。小学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品德,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具有初步的阅读、写作和计算能力,具有初步的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具有健康的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民族小学学制,遵照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结合贵州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有步骤地实行改革和制定不同的学制。80年代以前,贵州民族地区的小学大都是五年制。1981年第三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后,贵州各级教育部门对民族小学学制也作了修订。小学一般实施全国统一学制六年制,但也可根据各地情况变通执行,例,如雷山县大塘民族学校小学部,由于开设有学前班,实际上是七年制。根据1987年修订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文教学大纲》,在使用民族语文进行教学的民族中小学,学生首先要学好本民族语文,同时也要学好汉语文。课时开设和学习年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苗族地区的一些小学,如丹寨县排调民族小学、凯里市翁项民族小学等,在小学1~3年级开设苗文课,推行双语文教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贵州的民族学校一般是九年制学校,即小学与初中合校。
中学教育,是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中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在中学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普通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的劳动者。中学学制,根据1952年《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修业年限为6年。分高、初两级,各3年,均得单独设立;分别招收初中毕业生、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以后也有实行五年制的,初中3年、高中2年;有的实行五年一贯制,不分段。现在完中学制基本为6年,即初高中各为3年。不管怎样,其总的目的,都是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新生和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 贵州苗族地区中学,其学制与全国一般普通中学基本相同。一般的民族中学,大都属于完中,分设初中部和高中部。所不同的是。改革开放后全省新设的27所民族学校,是小学与初中合办,分设小学部和初中部。
3. 寄宿制民族班
国家为发展民族教育,在贵州一些民族地区学校开设了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学生食宿在校,享受助学金,减免学杂费、书本费,特别困难者还发给日常生活用品和服装等。有利于按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提高小学教学质量,改变民族边远山区落后面貌。1990年至1992年,教育部门用中央补助给贵州的民族教育补助款,在全省13个民族贫困县开办了首批高小、初中寄宿制民族班。
为了努力缩小边远民族地区与中心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采取了许多特殊措施,创造条件开办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这是一项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据了解,50年代中期,就在一些自治州和自治县开始举办,凯里民族中学在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都办有高中寄宿制民族班,每年从全州16个县招收初中毕业的少数民族优秀学生50人进校寄宿读书,国家给予助学金。松桃苗族自治县在盘信民族中学举办过寄宿制民族班。这些学校办得很有成效,输送了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进大学。文革中断了一段时间。到80年代又开办各种形式的民族寄宿制班。望谟民族中学在80年代专门开办了寄宿制初中女子班,从边远的民族乡村招收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女生入学寄宿就读,解决女生入学率低的问题。黎平县民族一中从1984年开办寄宿制民族班,13年来,已有 10届民族班初中生和4届高中生共1,361人毕业。龙里民族中学(龙里二中)初中寄宿制民族班从1988年9月开办,每年从本县十多个在边远贫困乡村中招收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50人进校寄宿读书,至今巳坚持办了9年,毕业了340多人。1991年元月,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和贵州省教育委员会召开了一次寄宿制民族班座谈会,集中研究举办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的意见和具体举办方案。1992年8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改革和发展民族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指出:"为了提高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各地除继续办好现有民族中小学外,民族地区的贫困县,要在县城条件好的中小学内,举办高小和初中寄宿制民族班;在州(市)政府所在地和地区行署所在地的重点中学,举办高中寄宿制民族班,把边远民族贫困乡村中的优秀青少年选拔到中心地区进行重点培养。对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寄读生,教学上要加强辅导,生活上要给予适当补助,使其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省政府文件发出后,1992年有23个贫困县中小学举办了36个寄宿制民族班,在校学生1,800人。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委员会和各地、州、市、县都拨出一定的教育专款帮助这些学校修建教学楼和学生食堂、宿舍,改善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为进校寄读的学生创造较好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到1996年,全省已有41个县市共举办了140个寄宿制民族班,在校生达7,000余人。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辛勤教育和辅导,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民族班高小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民族班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中专、中师的一般都在60%左右,好的达80%以上,比同属城镇走读生的升学率高出10%以上,高中毕业生升入大学的一般在50%左右,都匀一中、凯里民族高中高达85%~90%。黎平民族一中4届寄宿制民族高中班毕业生200人中,有13人升入重点大学,有48人升入一般本科院校,有69人升入本科学校,有62人录取入中师和中专,升学率达91%,不能升学的学生,因学到了知识技能,回乡务农,有的被提拔为乡干部,有的成了脱贫致富的带头人。目前小学寄宿制民族班办得较好的是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一小、松桃自治县盘石民族小学、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一小、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木黄民族学校、贞丰县一小、三都水族自治县一小等6所小学。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经费不足,二是办学条件差,三是发展不平衡。特别是经费问题,可以说是寄宿制民族班目前最大的问题,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的困难补助费不足或常被县里有关部门挪用,极大地影响了寄宿制民族班的提高发展。寄宿制民族班是发展贵州民族教育的一种有效办学形式,对于普及和发展民族地区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促进民族平等团结意义重大。实践证明,借中心地区重点学校和良好环境为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开办寄宿制民族班,是促进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发展,为民族地区培养各类人才的有效措施。很受民族地区贫困乡村群众的欢迎。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从贵州省地方财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办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的规模和速度一定要控制,只能逐步发展。省里计划在"九五"时期,在巩固现已开办起来的40多所学校外,逐步发展,到2000年,使11个自治县和自治州所辖的36个县的县城,都有一所学校举办初中寄宿制民族班。9个地、州、市所在地都有一所学校举办高中寄宿制民族班。
第三节 两基工程与苗族地区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
90年代初,我国政府向全国、全世界庄重承诺: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即"两基")。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在抓基础教育,实施"两基"工作的过程中,从省情出发,本着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了"降低重心,夯实基础"的方针,出台了一系列抓基础教育的政策措施,逐年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积极推进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贵州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工作有了进展,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是,由于苗族地区长期封闭落后带来的经济贫困和信息落后,教育事业虽然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总体上还相对落后,与其他民族地区相比,发展也还很不平衡。
这种不发达和相对落后,从苗族聚居的麻山地区的教育现状的调查可看出,情况触目惊心,问题十分严重。 麻山、瑶山教育调查1994年6月13日至7月5日,贵州省教育委员会对长顺、紫云、望谟、罗甸、平塘、惠水和荔波7个县(自治县)的特困地区24个麻山、瑶山乡(镇)的教育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历时23天,行程近万里,调查采取了听、查、看、访、问、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调查结果表明,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近15年来,麻山、瑶山地区的教育取得了较大发展,初等教育网络基本形成,办学条件基本具备,但与中心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适龄儿童入学率低。全省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5.11%,而麻、瑶地区仅达64.1%。(数据均是1994年统计材料,下同);全省女儿童入学率为90.47%,而麻瑶地区仅45.7%。
(2) 教育投入低。全省人均教育事业费收入为28.78元,而麻瑶地区仅达13.11元;全省生均教育事业费投入为133.4元,而麻瑶地区仅达101.3元。
(3) 教师数量不足。全省初中师生之比为1:17.5,而麻瑶地区为1:21;全省小学师生之比为1:21.6,而麻瑶地区为 l:l1,269。调查时麻瑶地区尚缺小学专任教师297人,初中专任教师69人。如果按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最低要求,尚需增加专任教师582人。
(4) 教师质量较差。全省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70.15%,而麻瑶地区仅达58%;全省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56%,而麻瑶地区仅达37%。
(5) 民办教师数量大。全省民办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6.7%,而麻瑶地区竟达41.4%,有的乡镇民办教师数占教师总数的一半以上,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猴场镇共有中小学教师207人,其中民办教师占109人。
(6) 民办教师报酬低。麻瑶地区民办教师月薪40元左右,其中最低的望谟县3个麻山乡(镇)的民办教师月工资只有27元,最高的平塘县大塘镇也只有70元,仅为公办教师月工资的 l/7~l/5。这点微薄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助,民筹部分基本为零。
(7) 女教师数量少。麻瑶地区女教师仅占教师总数的16.6%,几乎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31.2%)的一半。有的乡(镇)女教师的比例更低,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四大寨乡的47名教师中只有5名女教师,占10.64%。
(8) 办学条件差。全省小学校舍生均面积为2.35平方米,而麻瑶地区仅达2.1平方米;全省中学校舍生均面积为4.47平方米,而麻瑶地区仅达3.1平方米。全省中小学危房所占面积为10.45%,而麻瑶地区竟达36.4%。麻瑶地区几乎所有的中小学没有实验室、图书室,课桌凳不齐,没有教师办公室。
(9) 校点不足,布局不合理。平均1411人才有 1所小学,低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1395人)1.14%;65%的乡还没有初中,大部分小学生毕业后无校可进。由于学校覆盖率低,布局不合理,儿童上学普遍要走十多里路,有的地方往返要走几十里,而且在路途中要翻山越岭、涉溪穿林。
(10) 办学形式单一。办学形式仍像城镇一样几乎全部采取普通的全日制形式,而适合于广大农村地区、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需要的寄宿制、半日制、隔日制、巡回制、早晚班、农闲班、送教上门、隔年招生、复式教学等多种灵活的办学形式,没有普遍受到重视和采用,所以相当多的儿童很难坚持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习,造成辍学率高、完成率低。
(11) 教学内容脱离实际。教学内容主要是普及文化知识,而与当地生活与生产有关的实用技术,如饲养、果木、农药、编织、蜡染等尚未进入课堂,所以教学缺乏吸引力。
(12) 教育管理水平低。相当数量的教育管理人员不懂得科学管理的知识与方法,不具备现代教育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整个管理水平仍处在凭个人经验、感情、意志行事的低层次阶段。
从对麻山等地区的调查可以看出,苗族大多居住边远贫困地区,受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不仅经济基础薄弱,而且在发展教育上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切实落实两基工程对资金的需要与实际教育投入短缺的矛盾十分尖锐。苗族地区贫困面大,且贫困程度深。贵州86个县(市、区、特区)中就有48个属国家级贫困县,苗族人口的大部分,基本就居住在这些贫困县中。现在全省尚有近500万贫困人口未解决温饱,这500万中,苗族所占的人口比例最大。由于省、地(州、市)、县(市、区、特区)各级财力普遍困难,因此尽管近几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总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均被人头费所占,公用经费所占比例越来越低,1997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的公用经费,中学占7.4%,小学仅占4.84%,苗族地区县城以下的学校普遍没有公用经费。还有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亟待改善。由于经费短缺,苗族地区初中学校不足,规模远远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受完义务教育的需要。据统计,目前黔西南苗族地区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比例还不足占60%,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仅50%。贵州全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仅占全省人口的15%,而且这些县苗族人口比例极少。教育投入不足,严重制约着苗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预期的目标往往难以实现。
第二,苗族地区教育的基础差,起点低对落实"两基"工程极为不利:①苗族贫困地区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自然环境恶劣,山地占很大比例,自然灾害频繁。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给办学造成极大的困难,长期存在着学校布局过于分散,校均规模过低,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教育成本较高。②除了危房问题仍较突出外,苗族地区很多中、小学的教学楼、师生宿舍远远满足不了现实的要求。③教学仪器简陋,理化仪器缺乏,无法按教学标准进行演算实验。体育场地和器材也满足不了教学的需要。绝大部分中、小学的电化教学基本上的空白状态,④中、小学图书室书刊很少,有相当部分小学根本没有图书室,直接影响教师教学参考和学生课外阅读。
第三,苗族与其他民族中、小学教育的不平衡性以及苗族学生中男女生不平衡性给"两基"工程带来的障碍。由于各民族的生产生活环境及其历史文化不同,因而接受中、小学教育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在各类中专及大专院校招生中,对少数民族考生统一照顾一个分数段,尚未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因而各民族大学生与本民族人口比例还欠协调。 由上面的排列可看出,苗族与其他各民族中、小学教育的情况,因居住环境、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和历史文化的差异,还不尽相同,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同样是少数民族,尚有中心城市与边远乡镇之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之别,在中学教学考核和高、中专考试上的衡量及照顾,在工作实践中还有待进一步的分析和改进。
苗族学生中男女生不平衡现象,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长期重视。辍学率高和女生比例少,使苗族地区的新文盲大军不断增加。女生少仍是苗族地区中、小学的一大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苗族地区的"两基"工程和生产力的彻底解放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据1997年底统计,贵州全省还有数10万适龄儿童因家庭贫困不能上学或中途辍学,其中女童占的比例很大。这种现象在苗族地区最为严重。苗族地区各类小学女生入学率普遍低,巩固率更低,到中学时女生已寥如晨星。据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1983年统计,全县高中女生没有一个农村子女。 苗族聚居的贵阳市高坡乡,据1984年统计,高坡中学女生才占29.7%。随着年级的升高,学校的女学生人数逐渐减少。高坡中学初一年级时有31名女生,到初三年级时只有9名女生,女生失学率竟达两倍以上。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一些苗族地区的中、小学专设女生班,采取特殊措施予以培养,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收效甚微。主要问题在:① 经济落后及重男轻女意识,小学女生入学率低,直接影响中、小学女生生源;②现行招生招考制度,实际并未照顾女生,极大地挫伤女生学习积极性及家长培养的积极性;③年龄及习俗的影响,少数民族女生入学年龄一般偏大,由于语言障碍等原因还要留级,到初中时已20岁了,加上早婚旧俗的影响,很不利于女孩子们的学习。解决辍学率高和女生比例少的问题,为扫盲工作减轻负担,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不解决这些基本问题,还谈什么"两基"工程呢?
上述问题的解决,关键是在苗族地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现代化建设事业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日益增大的需求同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还很突出;教育改革和发展还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新的探索课题,一些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陈旧的教育观念还亟待转变,一些地方还未不失时机地把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及时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苗族地区师资队伍从数量到质量都有待大力提高。另外,管理水平较低,教学环境混乱的问题也值得重视。由于苗族地区许多中、小学校长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和管理素质没有达到标准要求,把握不准中、小学教育的规律,不会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制度无章无法,管理方式不当,使中、小学教育改革不能顺利地进行。历年来,我们也缺乏对广大中、小学校长有意地进行学校现代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因而教育投资效益不高,这一点也是很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的。
苗族人口文化程度靠后,而苗族又是贵州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不下大力气解决苗族及苗族地区的基础教育,贵州要完成"两基"任务,即到本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任务实在是太艰巨了。
第四节 推动苗族地区"两基"工程的新对策
(1)苗族地区决策层必须进一步深化实施"两基工程"对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重要性认识。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关系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这是我国实现跨世纪宏伟蓝图的一项伟大的基础工程。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苗族地区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地方和部门为多年贫困所困扰,一些干部滋长了消极畏难、疲劳厌战情绪。认为条件太差,抓了这么多年教育,难度越来越大,现在连发放工资都困难了,哪里还有钱来搞普及教育。由此可见,认清形势,端正认识,增强信心,实属当务之急。要从政治的高度把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增强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实现"两基"目标;又要认识实现"两基"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从而振奋精神,积极工作,认真克服各种畏难、厌战情绪。苗族贫困地区蕴涵着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但要把这些潜力开发出来,就必须依靠知识,依靠科技,而归根到底是要靠发展教育,培养人才。因此,作为苗族贫困地区,更应该重视发展教育,把"两基"工作认真踏实地抓好。只有这样,经过较长时间努力,才有可能逐步缩小同东部、中部经济发展的差距。
(2) 苗族地区各级教育管理机关和中小学校要转变观念,加大实施素质教育的力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素质教育在苗族地区仍处于很弱小的地位,应试教育的思想还是根深蒂固的,要实现真正的转变,难度还很大。因此,苗族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在加快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的同时,要不失时机地把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转变观念,加大实施素质教育的力度。
(3) 苗族贫困地区实施义务教育要打"攻坚"战。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两基"是重中之重。为了支持贫困地区打好"两基"攻坚战,从今年起到本世纪末,"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建设重点将转向实现"两基"工作难度最大的西部9省区。为此,中央将对这些省区投入专款24亿元,重点加以扶持。苗族地区各级党政部门一定要把握住这一难得的机遇,切实加强对"工程"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配套资金到位和工作到位。苗族地区县、乡两级财政普遍困难,地(州、市)和省级财政也不宽裕,有的甚至是赤字财政。要按中央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工程"配套资金,必须作出艰苦的努力。
(4) 苗族地区要认真执行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有关民族教育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苗族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在苗族贫困地区,认真执行和用好用足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至关重要。认真执行和用好用足民族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学,是必须坚持的原则,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必须加大。
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
第一节 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概要
一、苗族地区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苗族地区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指对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知识和技能的中等教育。实施机构主要有苗族地区各类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其民族班,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民族工业学校、民族卫生学校、民族财政学校,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森林技工学校、凯里农业机械化学校等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民族地区培养掌握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劳动后备和技术后备力量,为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尽快实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培养人才。
苗族地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形式、教学、教材、课程设置以及学制,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依各学校培养目标、业务范围不同而定。招收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和生长在民族地区有志于为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服务的汉族学生。修业年限2年至4年不等。设有政治、文化、业务技术、生产劳动及实习等课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苗族地区几乎没有专设的少数民族职业技术学校。40年代末创办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的省立森林科初级实用职业学校,仅仅办了一年,第二年就改为普通中学了。新中国建立后,中等职业教育在苗族地区得到了发展,特别是60年代初试行"两种教育制度"以后,民族地区创办了大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新中国成立至1966年,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建立起来的各类中专和技工学校有:都匀农业学校、凯里农业学校、都匀卫生学校、黔东南卫生学校等。文化大革命以前,各自治州先后都办有培训性质的财政干部学校或训练班。这些学校由自治州主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为民族地区培养了一批实用型的农技、卫生和财政人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贵州苗族地区的职业教育逐渐恢复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至80年代初,三个自治州先后创办了都匀轻纺技工学校、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技工学校、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商业技工学校、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电技工学校、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工技工学校、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电学校等十多所技工学校。80年代中期,三个自治州先后又创办了民族行政管理学校。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还创办了黔南民族医学专科学校。进入90年代,贵州民族学院干训部也增设中专部。为了突出民族特色,黔东南和黔南两所农业学校更名为民族农业学校,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工技工学校更名为黔东南民族林校。据1997年底统计,全省中专技校的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有3万余人,占全省中专技校生总数的40.31%。
1982年贵州省教育厅等五厅局联合发出《关于举办农村职业(技术)学校的意见》,1986年贵州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贵州省职业技术教育暂行条例》,接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也拟定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职业技术教育管理试行条例》。职业技术教育立法,使民族地区的农职业教育开始走上正轨。各州开始自编乡土教材,兴办实业,开辟实习基地。苗族地区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迎来了一个办学的黄金时代。
二、苗族地区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
除了少量的中专中技学校,苗族地区的职业教育主要是以农职业教育为主。80年代初,贵州省教育厅等五厅局联合发出的《关于举办农村职业(技术)学校的意见》规定:"举办农村职业(技术)学校的目的,是为开发山区资源,发展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培养初级技术人才。各地要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生产上急需的。需要量大的,见效较快的,现有条件较好的,应予先办。在专业设置上,要发挥当地优势,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副则副,宜渔则渔。总之,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先易后难,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单科到综合,逐步发展。"贵州苗族地区自80年代初试办农职业学校以来,农业中学和普通中学附设的农业职业班,专业设置大都结合当地生产实际,有农、林、牧、兽医、烤烟、茶叶、水果、蚕桑、蔬菜等专业。
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苗族地区进行了一些改革试点,大力扶持中等职业教育。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为例,1983年,全州有农职业学校12所,中学附设职业班4校:
凯里市炉山茶叶中学(茶叶专业)
凯里市舟溪农业中学
凯里市盐井果木中学(果木专业)
施秉高级农业中学
镇远县羊场农业中学(茶、漆、植保、兽医专业)
天柱县职业中学(农、林、牧专业)
从江县农业中学(农、林、牧专业)
榕江县车江农业中学
黎平县中等技术综合职业学校(土木建筑、农学、营林、畜牧专业)
台江县农业中学(农、林、牧专业)
台江县巴拉河半耕半读农业中学(农、林、牧专业)
台江县第一农业中学(茶叶、果木专业)
镇远二中附设无线电器修理专业班
天柱县高酿中学附设农牧专业班
天柱县白市中学附设茶叶专业班
剑河县久仰民族学校附设农林牧技术人才专业班。
苗族地区的农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与全省的各地职业学校的办学方向一致,一般明确为:县办职业学校,主要为开发本县资源。进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民致富服务,主要培养初、中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办学中,许多学校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实行一校多种学制,既办二、三年制的职业高中班,又办短期的,季节性的、单项性的职业培训班。
农职业学校的学制规定为:职业初级中学、招收小学毕业生,学制3~4年;职业高级中学,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高等职业技术专科学校(含职业大学),招收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2年,因特殊需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制5年。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班,不规定学制,其培养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要求,根据专业、工种的需要,由当地有关部门确定。
职业学校一般设有政治、文化、业务、生产劳动和实习4类课程。4类课程的比重和要求,根据学校类别和年级不同而有所区别。80年代中期,贵州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制订职业高中教学计划座谈会,会上传达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省内外典型专业的教学计划二十多份,由各地分别参考制订适应我省实际的教学计划。
职业学校的教材,文化课一般选用全国统编教材,专业课可以选用全国统一编写的教材和外省同类学校的教材,也可以结合地方和专业的特点自编教材。
注重教育与苗族地区的生产劳动相结合,是苗族地区农职业学校的最大特点。例如,安顺县苗族地区的宁谷农业中学畜牧兽医专业办了兽医门诊,不仅解决了学生实习问题,还对外开放,接收病畜门诊、住校治疗和上门门诊,治愈率高,在群众中有较高声誉。毕业于安顺师范专科学校的苗族教师杨志伟任宁谷职业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后,极为重视职业教育的民族特点,并对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与研究进行了改革,倡导"长短学制结合、校内校外结合"的教学模式,把职业教育、科学实验和农技推广"三中心"联为一体,提高了教学质量,因而宁谷农业中学被贵州省教育委员会确定为贵州省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杨志伟被评聘为中学一级教师,国庆40周年之际被表彰为建国后有突出成绩的科技人才,获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劳动人事部和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和奖章,《中国当代教育家大辞典》收录其事迹。
职业技术教育近年来在我国发达地区得到了普遍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益。然而,在贫困落后的贵州苗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还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发展民族经济的过程中形成了一方面人才奇缺,而另一方面教育又脱离实际,培养不出实际需要的初、中级实用人才的局面。
第二节 兴办职业教育是苗族地区经济发展需要
苗族地区经济落后,说到底是科学技术落后,教育落后。 过去,国家对包括苗族地区在内的所有民族地区采取了救济扶贫政策,这对于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渡过生活难关是十分必要的。但要使民族地区从根本上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光靠"输血"是不够的,必须增强"造血"功能。只有从科技、教育上扶贫,既扶志又扶智,扶贫工作才可能真正扶到了根本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苗族地区商品生产的发展,不仅引起了苗族地区社会经济结构、劳力结构的变化,而且引起了专业结构和知识、技术结构的变化,这些新的变化,对苗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苗族地区的紧迫任务是要培养一大批不同规格、不同层次的扎根型的实用人才。要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就必须办好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
首先,要通过各种渠道提高领导层、决策层人员对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视。更新观念,充分认识职业技术教育对振兴苗族地区经济文化的意义和地位。
第二,要通过职业教育,大力培养一批专业骨干和农村生产带头人,这些人既是生产的带头人又是商品经济的种子。
第三,要培养大批中、初级技术人才,他们是推广科学技术的"二传手"。
第四,要大力培养乡土人才,这是发展庭院经济、专业户的种子和商品经济的土壤。民族地区的教育要紧紧地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培养新一代既勤劳又懂技术的农业和乡镇企业的从业大军。
时代要求新一代的从业大军必须具有适应商品生产发展的文化程度。在苗族地区,率先跳出传统农业圈子而走上致富之路的都是一些有文化、懂技术的回乡知青和有一定知识的农民。在苗族地区,像这种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又有经济头脑的专业户为数不多,但影响大。在劳动生产率、土地利用率和商品率方面已远远超过当地的一般农户,显示了知识致富的前景。
科技兴农的大潮,要求现代农业生产者也必须具有一定的指导生产的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和不断完善,苗族地区正经历着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历史性转变。为适应这种转变,苗族群众已开始积极和主动去学习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
另外,苗族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要求新一代的劳动者必须具有适应民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即使是乡镇企业,其经营管理在经济发展中要求越来越制度化、科学化、现代化。
事实表明,苗族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迫切要求教育事业的发展与之相适应,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因此,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振兴民族经济刻不容缓的历史重任。但是,苗族地区目前大部分还没有充分意识到这方面的重要性,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与经济发展严重脱节的教育制度,而与经济发展有紧密联系的职业技术教育非常薄弱。纵观苗族地区近年来的教育发展实践,仍然是"小学→中学→大学"这种单一的教育结构,职业技术学校发展的数量还很少。苗族地区的大部分中学生绝大部分因升不了学而踏入社会,回到了农村成为主要的农业劳动力。可是。这些受过十余年普通教育的学生,原所学知识大都为不易与农业生产直接结合。所以,回乡后一不会经商,二不会搞经济开发,三不会科学种田。出门打工,也没有一技之长,甚至连原始落后的生产技术都还得向晚辈学习。
按照教育经济学的理论,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教育投资的社会效益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将受到消极影响:一是工农业经济领域需求的专门技术人才和合格劳动后备力量培养不足或培养不出来;二是教育部门培养的人不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而苗族地区的教育已出现了这 两种情况,正在影响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即将面临社会和已经在社会实践中尝尽苦头的广大苗族青年的迫切要求。
第三节 因地制宜地发展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
苗族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商品经济发展缓慢,它对教育的需求程度受到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以,教育在苗族地区必须通过特殊的形式加以改革和发展,以便适应苗族地区的客观需要。具体地说,从教育体制、教育机构的合理设置和分布、教学方式、教材内容、师资的水平和能力,都要适应苗族地区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风俗习惯和生活水平等。
对于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除加强基础教育外,重要的是体现学生在学校接受职业技术教育上,即校内职业技术教育;另一方面在进行扫盲性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实施现实劳动力即农民的职业技术能力的培训方面,这方面属于校外职业技术教育。校内职业技术教育的目的是让大多数未能升学的学生在毕业后能有一技之长,找到致富门路。但这并不意味着排挤正常基础知识的传授,目前的改革不是要改掉基础教育,全部换上职业教育,而是要打破苗族地区那种教育体制、教学内容、培养目标等各方面和全国整齐划一,打破长期以来教育在苗族地区所形成的保守性、公式化和形式化的特点,根据苗族地区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对此,应当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重视:
(1) 调整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长期以来,苗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一样,教育的主要目标就是"升学" (主要指考中专和大学)。但由于起点低、基础设施差、升学率极低,且考上大中专的大都回不来。无论怎样看,"升学"不是苗族地区教育的主要目标。在苗族地区, 农业仍只是单一的种植业结构,民族经济还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那么,苗族地区学校教育面对这种经济现状就不能置之不顾,如果继续搞脱离经济实际的普通教育,其结果只能造成千百年来民族地区一成不变的生产方式的稳定性和整个民族经济社会的相对落后性。因此,在发展商品生产的今天,民族教育必须进行新的选择,充分担当起改变本地区民族经济落后面貌的重要任务,迅速培养出能充分开发和利用苗族地区丰富自然资源,发展商品经济的新型劳动者,培养本民族学生熟练掌握某种劳动技能,使他们具备较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苗族地区经济开发所急需的专门技术,学会在贫困山区如何经营和管理的基本知识。一句话,就是这些学生在将来走向社会时就是有文化、有技术、有专长、会经营、懂管理、勇于开拓的劳动者,这就是苗族地区职业技术的教育培养目标。
(2) 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和发展速度。近几年,苗族地区职业教育有一定的发展,但步子仍迈得很慢,同苗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相比,差距甚远。因此,从现在开始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尽最大可能来努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一是在普通初、高中,除传授好文化基础知识外,普遍开设职业技术课程,寓职教于普教之中,使普通中学的学生学习职业技术课程后能充分诱发出他们潜在的智能;二是将苗族地区一部分不能发挥效益的农村中学改为职业中学,扩大职校或职业班的规模。一些专家建议,从教育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苗族地区一部分效益差的普中应迅速转变为职中,将三年制改为四年制,实行基础教育与职业技术相结合。学校用2年时间完成国家统一规定的文化基础课教学,用后2年时间完成初等技术教育任务。职业技术课为必修课,连学4年;从初一到初四分别增设一些有关的农副业生产基础知识和科学小试验,使学生能掌握住一两项农副业生产技能。
(3) 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我们以雷山县的乡镇企业为例,来分析专业和课程改革的方面的问题。为了培养苗族地区新一代劳动者,首先,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应当和本地区经济实际结合起来,根据实际需要填补空白。90年代中期以后,雷山县已有工业企业一百余个,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左右。主要产品有饮料、酒类、果品罐头、锑矿、土陶瓷等,形成了一个以山区林、牧、土产资源的加工增殖为中心的农村工业体系。问题的关键是,由于应用人才缺乏,其原料生产和加工能力非常有限。如茶叶生产,平均亩产才十余公斤,远远低于全国年平均亩产35公斤的水平。每一年,中央向雷山要四五百公斤银球茶都无法满足。而且产业工人素质低,缺乏应有的经营管理知识和配套服务,许多产品都无法打开局面。 因此,为适应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的需要,当地的职业技术教育,应开设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以及原料生产和系列加工的专业课程。这些课程是原来职业教育所没有的,现在要补上来。其次,发挥自然资源优势,扩充有关专业课程。 雷山县山地资源十分丰富,仅雷公山一带,便有植物15科,135 属,286种和14个变种,其中林业资源中以杉木、 马尾松及阔叶木为主;药用植物以三尖杉、杜仲、天麻、党参、五加、蛇莲、血三七等较为珍贵,猕猴桃、杨梅等野生资源更是品种繁多,产量大。仅野生中华猕猴桃一种,年产量近一百万公斤,经济价值很高。目前,该县已建有猕猴桃、茶叶等多种生产基地,与这些资源相关连的专业课程生命力极强。办学效益显著,应当给予扩大、充实或优先发展。再次,随着职业技术教育的深入和职校规模的扩大,其专业设置就要向"生产→加工→经营"的系列化过渡,最终形成一个多门类、多层次、多规模、多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满足苗族地区经济建设对劳动者的需求。
苗族地区的校外职业培训,特别是农村培训,也应引起重视。这方面的培训,也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原则。其具体内容可包括新的生产工具使用示范、先进劳动技能的传授、传统生产方式的变革、传统生产工具的改造、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新品种的推广以及先进生活知识的传播等等。培训所需教师,目前可采取从各业务单位、以及退休技术人员中聘请或兼课,在现有教师中选派一些人到高等院校专业进修等办法解决,短期培训的教师应由有关业务部门解决,并尽可能相对稳定。同时还可鼓励一些有较高生产技能的专业户、农科户、能工巧匠传技授艺,一句话,就是要根据需要和受教育者乐于接受的方式,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进行。
第四节 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势在必行
贵州苗族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十分落后,为了尽快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的面貌,我们必须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教育为本、科技兴农、发展经济、振兴贵州"的战略决策,以这个战略思想为指导,把发展苗族地区的民族职业教育提到议事日程。
贵州苗族地区先后办起各种类型的职业学校、职业班,这对提高当地苗族人民的文化科学技术,促进经济发展起到很大作用。 但是由于兴办职业技术学校,大多数是由原一般普通中学过渡的和一部分新筹建的。总的来说,由于资金的严重不足,办学条件差,教学规摸狭小,专业设置重复,师资缺乏,使职业教育专业质量难以提高,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对苗族地区民族职业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1.职业教育应树立为多种经济服务的思想
苗族地区的民族职业教育要树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思想,一是在办学目的上应彻底从过去为公有制经济服务上转变到为多种经济并存的经济体制服务上来;二是办学思想应打破传统的办学观点,改变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形成的固定思维模式,彻底从普教模式中解脱出来,走职教自身发展的路子。
2.根据市场经济需要办好民族职业技术教育
应当根据苗族地区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走大职教和全方位的办学路子,在普通教育中加大职教的分量、拓宽劳动技术教学内容,把小学后、 初中后、 高中后教育抓到实处,将现有的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业余学校、夜大电大等各种办学班,按照大职教思想进行改造,逐步建成农科教、经科教结合,职教、成教结合,职前、职后结合,使其形成初等、中等、高等职教一体化的教育培训网络。
3.建立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同步运行的机制
在苗族地区,要建立创办民族职业教育与发展经济同步运行的机制,一是从实际出发,大力培育和发展教育市场,把民族职业技术教育办成教学实体和经济实体,适应和参与经济市场,设置适应市场经济必用的专业。二是办综合型和开放型的职教中心,创多形式和多功能的职教模式,在办学上可以部门联办、乡镇联办、村组联办、企业联办,教师可以走出去,学生可以请进来。三是可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多专业设置,多目标培养,多机制运行,多教法并存的方式办职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民族职业教育必须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培养职业技术人才。教学内容设置上,以技术为主、实践为主、实用为主;教学形式上以提高基础文化与传授技术知识为主、现场指导与实际技术操作为主。学生可以采取多种考试方法,获得多种学历证书,以学到的多种职业技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舞台上去施展才华。
苗族地区现阶段的教育,不论是从体制上、学制上、结构上以及教学内容上,都和城市一样。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为升学服务的,这就严重脱离了苗族地区生产的需要。为了摆脱这一桎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从80年代起,就进行教育结构的改革,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他们试办各种职业班,恢复了几所农业中学,并在巩固的基础上发展了一批初、高中职业技术学校。进入90年代,全州已基本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从形式上,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采取三种办学形式: 第一是单体式。 即在各县市分别办有一所职业高中和少量试范性农业初中。这些学校面向社会招收学生。为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经营培养人才。 这一类学校基本上由教育部门主办。第二种是联合式。 即由教育部门与企业或厂矿联合举办或厂矿企业之间联合办,为部分单位定向培养人才。第三种是结合式,即教育部门的普通中学与职业教育结合在一起。目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有这么几种形式:①上下结合。初中为普通中学,高中为职业技术教育。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其他高中,一部分留校升入职高。②初中实行"三加一"学制。 三年文化课学完后,再学一年职业技术课,毕业后具备两种学业证书。③课程改革。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部分课程内容。增设职业技术内容,加强劳动教育。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还在部分农村举办农民教育培训中心,把农民学文化和学技术结合在一起。他们在全州范围内试办的20个各种职业技术培训点,产生一定的效果。
改革民族教育,大力发展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是振兴民族地区经济的需要。发展苗族地区的民族职业教育,只有围绕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出发,不断调整健全和完善教学与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才能多为苗族地区经济振兴培养出又多又好的各种实用型人才。
第五节 拓展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思路
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苗族地区新世纪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素质,关系到苗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因此,如下问题不能不引起苗族地区各级领导和职业技术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是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学校要办出特色,闯出新路。如何搞好苗族传统文化与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的结合?如何为发展苗族地区的民俗旅游培养急需人才?如何办出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特色?很多方面,都有许多新课题和新领域有待我们去实践。贵州艺术学校办了几届的苗族芦笙专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该专业出来的学生,现在撒遍大江南北和贵州的各个旅游景点,很受旅游业的欢迎。贵州艺术学校苗族芦笙专业的成功实践,对于能不能在其他职业学校开设诸如苗族蜡染、苗族银饰、苗族医药、苗族饮食等方面的专业,很有启示和值得借鉴。
二是要强化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师资力量。在苗族地区的很多职业技术学校中,相当部分学生没有真正学到一技之长,这是由于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自身在发展中,受到经济文化落后的制约,从而导致师资、设备、实习场地等诸多方面皆不如人意。特别是职业技术教育工作起步较晚,过去几乎没有这方面的师资培训和教学阅历,教师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学习和借鉴,对如何搞好职业技术教育并使之走上正轨,没有任何较为科学和系统的思路。施教者除了一些书本知识外,自身的实践操作的机会也没有,由此而造成教师的操作示范能力差,学生没有学到一技之长,没有学到兴农本领和就业技能,于己于家于国都没有带来多大帮助,极大地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就业希望。因此,我们认为,强化师资建设,应该作为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头等大事来抓。
三是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及改革,一定要立足于跨世纪苗族地区的新情况和新态势。无论是职业技术学校或是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的普通中学,在专业设置、授课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应紧密联系苗族地区实际,学以致用,立竿见影,所学知识技能必须能直接应用于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和勤劳致富,不能把职业技术教育混同于一般普通教育,也绝不能与经济发展的实践相脱离。职业技术教育要适应苗族地区开发本地资源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苗族学生能够在各行各业就业的需要。
四是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在政策的制定和措施的落实方面,要承认苗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以及其他民族地区存在的差别。由于历史的原因,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较为落后,因此,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一定要按照客观存在的差别,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政策和措施。在办学方式上,一定要坚持为苗族地区服务,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种形式办学,在招生、学制、专业、教材、考试以及就业等方面,都要注意和考虑苗族地区的特殊性。在办学方向和办学条件等方面,上级部门应多重点扶持和指导;但在具体政策措施上应给予更多的主动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搞好。
五是在办学管理体制上,一定要联网协调,做好宏观上的科学调控和微观上的有机协作。现在,各个系统和部门,都计划和着手搞各种各样的职业培训,在计算机培训等方面甚至出现一窝蜂现象。全社会都来抓职业技术教育,这是好事,但是缺乏宏观调控,也容易导致走过场和降低职业技术教育的质量。因此,要把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搞好,也要理顺管理机制,加强有关系统部门的协调配合,汇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各尽其力,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有序安排,协调发展。只有科学地搞好办学方面的联业、联力、联建和联管,才能真正促进苗族地区职业技术教育的社会化。同时,也要注意克服职业技术学校在培养目标和办学形式上单一性的弊端,扩大职业技术教育的应用功能和覆盖面。苗族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形式要多样,层次要多样,渠道也要多样。
六是要重视和加强对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苗族地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比起发达地区来,其过程要更缓慢和更困难。因此,要特别注意对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进行就业帮助和指导,要让学生明白,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奋斗,才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即使已经就业,也必须有失业和再进行职业教育以及再就业的精神准备。只有勇者和智者,才会在经济竞争的大潮中拼搏出自己辉煌的事业。

